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姥爷是1952年在天津电解铜厂工作,10余年之后由于国家政策规定于1962年被下放到山东省德州市陵县的一个农村当中,现在已经80多岁了,到现在的补助标准还是每月15元,请问现在的补助标准是多少,如何才能领到最新政策的补助金,需要什么手续材料?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精简退职人员居住在农村的,其生活困难补助费已调整为260元,原渠道发放,有困难的企业,由上级主管部门解决。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