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丽区张贵庄街居民,2010年11月购买了私家车。本月到了年检时间,我去交警东丽支队咨询年检手续问题,被告知需办理落户手续,去所在村、队要一个10位数的责任制编号,我去了张贵庄街办处,被告知原先落户收费时街办处有一个专门的部门管理此事,现在免费了就没人管了,并提醒我到支队门口找贩子花200块钱,一切就搞定了,周围人都是这么做的。我觉得,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制定政策的时候,就应该同时规定管理程序及对口部门,让民众觉得方便,而不应该你们说是不收费了让利于民,而变相让民众的钱流到了中介、贩子的腰包,用我们严谨、便捷的管理程序,诠释“为人民服务!”而不是让少数人得利。马上就要年检了,“为人民服务”我能感受到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1月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