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想咨询下:男职工在配偶生产期间,给予一定的护理假,那么对于是生育的第几个小孩,有限制吗?对于生二胎,是否应该发放护理假?发放标准都一样吗?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而晚育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