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请问相关领导,关于准生证具体办理事宜。
我们是2012年5月低办下了第一胎准生证,到6月份因检查发现小孩停止发育,没有办法做了人工流产,到6月底将准生证交回给计生办,但是到2012年10月份发现再次怀孕,请问领导这次再办准生证,还需要从头办理吗?能不能节省些流程吗?
万分感谢!
致礼!
武振刚
2012-10-2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们已经与您联系解释了相关政策。若还有不清楚的请拨打12356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