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丈夫和情人育有一非婚生女孩。生母未婚,38岁。我丈夫52岁。双方均为本市户口。我和丈夫育有一个儿子,已经23岁了。请问,这个私生子的即将于2012年11月中旬出生。孩子出生后,户口怎么样办理?天津市目前有什么政策规定?如果孩子的生母一定要把孩子的户口上到生父家,我不同意的话,可以上到我家的户口上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0月29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