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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11年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到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的应届毕业生,由于户口在原籍不在学校,去年在办理户口迁移时遇到一些问题,没能成功办理。今年依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公安局关于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户口迁移问题的通知》(津人任【2001】35号文),备齐各项资料前往贵局户政大厅办理户口迁移时,被告知非2012年录用公务员,不能通过此程序办理落户,需要到公安局北辰区分局咨询,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办理落户。随后公安局北辰分局相关负责人员告知我不适用通过办理人才引进进行落户,并建议我再去市局了解情况。随后我又去了市局户政大厅,但相关人员依然拒绝为我办理户口迁移。我感到非常茫然,不知应通过何种途径可以解决此问题,我阅读了天津市关于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户口迁移问题的相关政策文件,其中并未对往届录用公务员办理户口迁移程序进行限制。陷入僵局,感到非常无助,迫切期待您的答复,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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