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各位领导
东丽区保利玫瑰湾交房领钥匙前必须缴纳一年的物业费、一年的暖气费、装修保证金、垃圾清理费,请问这样合理么,不预交这些费用开发商根本就不给钥匙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2年10月29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按照《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新建商品房入住前两年是供热系统质量检验期,不能办理停热,需要交纳暖气费。针对物业费问题,业主应按期缴纳,物业企业表示业主缴纳一年的物业费将让利3个月;按照合同和管理规约的约定,装修期间业主应缴纳装修保证金和垃圾清运费
201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