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母亲目前户籍在滨海派出所,学生时在原户籍地北京改为现在使用的名字,现在需要增加曾用名,滨海派出所说需要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原始户口底档并且盖章,可是北京的派出所说现在规定不能复印户口底档,只开具了原名和改名的证明并盖了章,由于两地公安局的政策不同,现在无法提供要求的原始户口底档,请问如何才能办理添加曾用名?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0月29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