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爱人是天津和平户口,我和爱人结婚并居住整十年了。我去和平行政许可户政大厅咨询,说没有房子不能办理投靠配偶。可是天津市户口落户管理没有明确这一条,和平分局说和平就这样,我不得其解。假如我们永远也买不起自己的房子,岂不是我永远也投靠不了配偶,何况我们孩子现在户口都在我妻子户口簿上。我说孩子都给上上了,为什么我这苻和条件就不行呢,他们说不一样。况且我爱人户口在岳母户主下,属于部队大院,并且也没有房本,不能因为我的投靠也牵扯他们呀。况且岳父母居住地也是老变的,毕竟房子属于部队,我们一直租房住。
我想政府有好的政策,就应该利用好政策,要灵活,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对。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0月2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