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华城景苑是天津市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设的限价房,是一项民心工程,但是现在正在施工的一期高层限价房的外保温采用B1级的材料,公安部早在2011年下发的《公消2011第65号》文件已经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必须为A级,现在施工单位却以次充好,偷工减料,为25、29层的高层住宅用户留下了极大地火灾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为民做主,引起重视并及时予以制止查处。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0月29日
尊敬的侯成栋:
您好,由于您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未能与您取得联系。经核查,我局已经在8月18日发现了此问题,并依照相关规定,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单位限期改正。当时该单位未进行施工,处于自行停工状态。10月11日,消防部门再次对其进行检查,该单位已经将材料上报审批,针对该单位无消防审批手续擅自施工,已经责令停止施工,并对该单位进行处罚。今后,我局将继续关注该项目,对其违规行为依法进行监督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