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基本情况:我母亲精神分裂精神病多年,今年被鉴定为二级精神残疾。家中还有一位85岁躺在床上的姥姥,和30多岁的我。但因为我要照顾妈妈及姥姥,所以只能打零工,工作收入很少。我妈现有退休费大约900元左右,房子住得也是姥姥的公产房,自己也没有房屋。
我想咨询和求助的事项:
1、低保可否享受?我问过街道,说因为我妈妈有900元的退休金,就不可以享受
2、房屋是否有什么优惠政策?因现在我和我妈妈住的房屋,是姥姥名下的公产房,现姥姥的其他子女,要求我和我妈妈搬出去住,如果没有低保补助,我妈的退休金可能只够租房了,所以像这样的情况,可以享受住房补贴或租房补贴吗?
3、对这样的二级精神残疾人,社会还有什么补助吗?如医院这方面,法律援助方面
宁丽娜同志:
您好。我局相关处室已电话联系您,具体解释相关政策。
天津市民政局
201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