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于2012年4月8号举行的婚礼 现在女方没有理由的的想离婚 在结婚的半年时间回娘家的频率特别频繁 而且把钱都拿到娘家了 结婚前给了11万的彩礼 我们也咨询过律师了 说彩礼钱要不回来了 这可是真坑了我们全家了 钱有一半是借的 置办婚礼也花了不少钱 可是女方 至今一个月也不回家 就说离婚 我们问她 你离婚也得有理由呀 她什么都不说 就说离 我们一点过错也没有呀 这是女方亲口说的呀 现在我们怎么办呀
尊敬的刘玲网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如果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单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第(二)(三)项需要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你的描述,如果你确实因婚前给付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且现在男女双方确已离婚,则可以以此主张女方返还彩礼。
感谢你的参与!
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范爽律师
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