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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张力   提问时间: 2012-08-15 19:59
 标题:公司业务员借职务之便牟利
内容:

    公司业务员借职务之便牟利

回复部门:公司法务   回复时间:2012-08-16 12:2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张力网民:

    您好,您的提出的事实和问题欠明确,请您补充完善。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  张文达律师

2012年8月16日


【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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