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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刘先生
提问时间:
2012-08-12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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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怎样才能讨回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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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在九几年的时候有位熟人找我爸借钱做生意,当时借了3万元左右,当时也写了欠条,但是后来他生意失败,偷偷出门打工了,后来听说在外面 开了餐馆,期间也有联系,但是每次他都以各种理由推托,至今一分钱没还,都十几年了,我想问下我们要怎么才能讨回债务,请律师给我们分析分析,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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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债务债权
回复时间:
2012-08-17 12:51
是否超时: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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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刘姓网民:
您好,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就您这种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但关于是否超过法定诉讼时效问题,如果当时借款时有约定明确的还款日期,那么从还款期届满时起算,诉讼时效为两年。中间若有追讨借款证据的,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次追款的时间为起算点。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 程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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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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