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深圳博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做的,那是做SAP企业管理系统产品的公司,入职需要考试考核,考核通过后有1800的奖金,我还有劳动合同在的。但是公司在我通过之后并没有给我奖金,反而从3月份拖欠至今,电话也不接我的。他只发给了部分的员工,但还是没发给我。现在他公司换到惠州淡水去做了,追讨又遥远、上诉无路该怎么办好?法律程序的话应该怎么做好?现在他们在惠州淡水那间公司叫博通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以前离职也是因为他们拖欠工资的,本以为他们只是想拖欠段时间,可现在非常怀疑是想不给我奖金。1800虽然不多,但是对我来说也是劳动的汗水,希望能得到帮助。
您好: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如果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里边明确约定了考核通过后有1800元的奖金,那么依据劳动合同您可以向单位主张,如果合同里边没有明确约定,那么您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
二、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是1年,因此您可以向单位主张权利;
三、如果您无法证明您的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被告住所地在天津,那么您需要在单位所在地的仲裁机构先提起劳动仲裁。
感谢您的参与 ,谢谢!
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 王宁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