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城市话题】如何看待公交车“超载”?

对无车族来说,早晚高峰时段挤公交是常有的事。面对满载率极高的公交车,时常令人感到头疼。近日,记者亲身体验了一次晚高峰乘坐公交的经历:下午6点10分,记者来到位于和平区曲阜道海信广场附近的小白楼公交站,看到不少市民正在等车,而几乎从此经过的每辆公交车几乎都是人满为患。

记者费力挤上了一辆开往河东区万新村方向的公交车,发现车上的乘客几乎人挨人地挤在一起,双脚站住后就再无动弹余地,车门在大家互相拥挤的情况下吃力地关上。车辆行驶到下一站时,又有十余名乘客从后门上车。此时车厢内已被“塞”得满满的,想要挪动脚步都很困难,车门也很难打开。据记者粗略计数,车上乘客已接近百人。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乘客,绝大部分人表示,听说过长途客车、出租车超载,但从来就不知道公交车还有“超载”一说。从司机口中得知,根据《天津市公共汽车服务管理标准》规定:严禁无故不停车或拒载。因此,上路公交车逢站必停。有时司机出于安全考虑,告知等车的乘客车上人太多,已不能再上,请他们等下一班车。然而这样做不但不会被乘客理解,反而会招来一通埋怨。

近年来,全国公交超载事故屡屡发生:2009年,成都北三环附近一辆9路公交车发生燃烧,致25人遇难76人受伤。据调查,出事车辆当时载了120人。

《政民零距离》栏目也接到不少网民对于“公交车超载”的投诉:

网民“崔铭”:666路公交车最近由于津滨大道附近居民增多,经常出现超载现象,十分危险,有时连司机见人太多,索性不开门直接开走,希望有关部门解决。 [点击查看详细]

网民“小王 ”:每到上下班高峰期,公交459路超载严重,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行车路程较长,路况复杂,希望领导增加班次。 [点击查看详细]

 

 

两层都挤满了人

说明:右侧表格中编辑罗列出了天津现有运营公交车中的几种主力车型,车身长分别为10米、11米、12米,其中还有刚刚投入运营的纯电动及双层城市客车。不难看出,即使是12米长的车辆,其最大的载客人数也仅为98人。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车上满载的乘客却不仅仅是这个数字。

图片 参数 图片 参数
线路:623路
车型:宇通ZK6108HGC
车长(mm):10305,约10米
额定载客(含驾驶员/人):76/24-41
线路:903路
车型:申沃SWB6116MG
车长(mm):11530,约11米
额定载客(含驾驶员/人):80/28-45
线路:849路
车型:中通LCK6125G-1
车长(mm):11990,约12米
额定载客(含驾驶员/人):90/10-44
线路:835路
车型:宇通ZK6108HGC
车长(mm):10305,约10米
额定载客(含驾驶员/人):76/24-41
线路:862路
车型:安凯HFF6128G03EV
车长(mm):12000,12米
额定载客(含驾驶员/人):67/26-38
线路:668路
车型:金龙KLQ6129G
车长(mm):12000,12米
额定载客(含驾驶员/人):98/24-47
线路:643路
车型:金龙KLQ6119GS
车长(mm):11460,约11米
额定载客(含驾驶员/人):88/24-65
线路:47路、48路
车型:宇通ZK6116HGS
车长(mm):11310,约11米
额定载客(含驾驶员/人):92/24-78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客车信息产品数据库

公交载客标准主要有两个:

一个是1987年《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例》(GB7258 -2004),其中对客车核定乘员数的规定,是根据座垫宽度和供站立乘客用的地板面积限定的:座垫宽度按每1人不小于400毫米核定;按站立乘客用的地板面积计算:城市公共汽车及无轨电车按每1人不小于0.125平方米核定,即每平方米站8人不算超载。

另一个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1年印发的《城市建设系统指标解释》,其中规定,公共汽(电)车的定位(定员)数,即额定载客量的计算公式为:客位数=车厢固定乘客座位数+车厢有效站立面积(平方米)×每平方米允许站立人数。

用这个公式计算一下长10米、宽2.5米公交车的最大载客量,去掉驾驶座位和不能站立的部分,车厢的有效站立面积约8平方米,那么这辆车的核定最大载客量就是75-80人之间人。

长12米,宽约2.6米,去掉驾驶座位和不能站立的部分,车厢的有效站立面积约8平方米,那么这辆车的最大核定载客量就是104人。

当车上的乘客达到人挤人的程度时,10米车内大概是100-110个人,在12米车上大概是120-130个人。

1平方米站8人不算超载

律师:司机因公交超载拒绝乘客上车 此做法不合理

北方网《律师帮办》栏目合作律师——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张慧敏律师认为:针对超载的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90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非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因此根据交通合同,公交车对乘客负有保障乘客安全,并将乘客安全送至约定地点的义务。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公交车应承担无过错责任,即没有过错,只要违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也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在超载的情况下,公交车明显违背交通法规,并确实未按约履行义务,因此乘客可凭借交通合同的内容索赔。

但是,司机以车辆超载而拒绝乘客上车,此做法是不合理的。根据我国《合同法》289条的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的通常、合理的要求。即公交公司有强制缔约的义务,公交车应该依路线设计行车,并于固定的停靠站停车卸载搭载乘客,即使车辆超载,公交司机依旧需要在规定的车站停车,打开车门,让不特定的乘客上车,不特定的乘客下车,车辆已经超载,究竟是否上车是乘客的自由,但是公交车不能够违背自身的义务,拒绝载客,车辆超载不构成拒绝乘客上车的理由。公交公司违反强制缔约义务,由此对乘客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理应就其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详细]

王光荣:实行公交车载客管制 消除超载现象

消除公交超载现象必须采取措施:第一,根据公交车客流量的时空分布,确定公交车投入数量,对高峰时段和客流大的路线,要增加公交车数量,缩小供需之间的差距。第二,强化公交优先,增设和优化公交专用道,减少交通拥堵及其对公交车的影响,提高公交车的效率。第三,提高公交管理水平,加快发展智能公交,既要大幅提高公交车的准点率,也要通过站牌或公交车传达本辆车和下辆车的载客量、到达时间等重要信息。第四,实行公交车载客管制,明确规定每辆车载客数,对超载车辆予以惩罚。[详细]

《政民零距离》网民智囊团成员王光荣

《政民零距离》网民智囊团成员李敏龙

李敏龙:发展公共交通是现代化城市的必经之路

关于缓解高峰期公交拥挤情况的具体措施,提几点建议: 1、高峰期公交车上增设乘务员,各站台安排疏导服务人员,维持乘客和站台秩序,督促公交车规范停车、乘客有序上车。2、制定公交车客容量标准,由管理服务人员把住乘客人数标准关,消除安全事故隐患。3、线路过多集中的车站,安装分线等候护栏,有助于乘客排队候车。4、对于调查核实的高峰期乘客量过大的线路,在高峰期适当增加车次,与此相对,乘客量较少的线路相应减少车次。不分主次同时性的车辆增加,只能加大道路拥堵。5、修订交通规则,为公交行驶让路,保证公交车准点运营,减少因堵车造成的公交车扎堆。6、努力实现高峰期车次间隔标准化、公示化,缩短乘客候车时间,提高市民对公交车的信任度。7、适当安排不同工种的乘客,上下班时间错位分流。8、适当限制非职业老人乘客在高峰期乘车,如:规定免费乘车错开高峰期的时限。9、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文明有序乘车的自觉性。10、教育好司乘人员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开安全车,开平稳车。 [详细]

公交车超载顽疾 几时治愈?

编辑认为,看待公交“超载”现象应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政府部门和公交公司不能任由公交车无限制超载,应采取措施缓解公交车拥挤状况;另一方面,也不宜完全按照长途客车的核载标准确定公交车的超载标准,因为那样并不现实。相关部门应该尽快修改相关规定,并适量增加公交车的数量,提高服务质量,让市民安全、满意出行。 [详细]

在私家车尚未普及,地铁还不完善的今天,公交车成了上班族、上学族首选的出行工具,而“等不着,上不去,下不来,站不住”成了大多数人早晚高峰时间必然的乘车经历。公交车超载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乘客乘坐不舒适也会逼迫其另选私家车等其他交通工具出行,这势必会导致更多的资源浪费,以及造成交通拥堵。“超载”标准的改进和彻底改观,应该是整个社会的期盼和社会进步的体现。但愿每人都能“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往期回顾
【NO.77】中国公民出境游 文明更需“拘小节”
【NO.76】共建“美丽社区” 你我共同参与
【NO.75】乘马车逛五大道 特色景观如何不失色?
【NO.74】啤酒节商味儿浓 狂欢不应少了文化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