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武清石各庄镇有关供热问题,国家规定停热后可交百分之二十损耗费,可为什么物业要求收百分之三十呢,不解,请回复,智囊信回复即可,谢谢!
尊敬的刘先生: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石各庄镇政府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石各庄镇政府回复如下:由石各庄镇政府工作人员与您本人电话联系,并解答了该问题。如果您今后对该小区再有何意见,请与物业联系,孙亮电话:15902282873。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