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问您一下。我是集体户口,于2011年购买位于东丽区的万科金色雅筑房产一处(归新力派出所管辖范围内),现已入住,我想把户口迁至房产处,咨询过新力派出所,答复只能等拿到产权证之后才能办理,随后又咨询东丽分局户籍管理处,管理处答复只要入住就可以办理户口迁移问题,请问我以谁的回答为准,并且我孩子将要出生,急需解决孩子的落户问题。恳请政府给予及时回复。万分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2年10月15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入住后凭合同及相关证明可办理户口迁移。
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