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立个人名下财产及股份的分配及归属权等事宜的遗嘱呢?
在确立遗嘱后,如何存放与实施呢?
如果由律师保管遗嘱,是否能及时了解遗嘱人的身体状况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公民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一般遗嘱由遗嘱执行人保管和执行,遗嘱执行人也有义务及时了解遗嘱人的身体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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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