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买一套商品房,准备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有以下几个问题想请教:
1.我的补充住房公积金从今年六月份暂停不发了,听说是全市统一调整的,请问是这样么,以后还会发么,现在我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40万还是50万?
2.如果我申请了公积金和商业的组合贷款,之后我能否使用我公积金账户的余额进行提前还贷,可以提前还公积金贷款部分还是商业贷款部分
3.如果我将公积金贷款的部分提前还清了(只剩余商贷部分),之后我是否可以每月提取公积金呢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与您核实,参照您的提问回答如下:1、在申请贷款时,如果您的补充公积金没有正常缴存,个人贷款最高只能贷至40万。2、组合贷款在偿还时(包括提前还贷)需要比照借贷时公积金贷款与按揭贷款的比例同时等比偿还。如果您在建行贷款可以办理余额还贷业务,直接使用账户余额冲抵贷款本金。3、组合贷款中不能将按揭贷款与公积金贷款分开偿还。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以提取至贷款结清当月前(含当月)的公积金余额。更多问题请详询96266,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2-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