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公安局的同志:因为信息渠道的不同,有时交通违章被罚款的信息被本人得知后,早已距交通违章的日期有好长一段时间了。听别人说,只要是知道了交通违章被罚款后,超过了十五天的话再去交罚款要被加罚滞纳金的。有这个规定吗?如果有,那滞纳金又该怎么罚?敬请公安局有关部门的同志给解释一下。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0月1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