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在小区内经常出现丢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这种情况,有权利请物业赔偿吗?或者可以停缴物业费吗?
吴宜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0月1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