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我所居住的小区更换了新的电表,告诉10天后去国家电网营业厅把剩余电量倒到新卡里,昨天去营业厅把预购电量剩余部分倒到新卡里,回家插卡一看,预购电量变成了预存电费。在没有征的用户同意的情况下,这样做,是不顾群众利益,是垄断企业霸王行为。预购电是按照供电企业的卖出价格,用户提前交费购买的商品,缴费后预购电量存入用户电表,交易已经完成,预购电量所有权是用户的,现在供电企业在没有征的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把预购电量变为预存资金,是严重侵犯用户利益的单方行为,是违法的。节能减排是好政策,但不要成为垄断部门侵犯群众利益的借口。希望有关部门管一管。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2年9月29日
贾凤祥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现答复如下:
天津市电力公司为电力客户更换智能电能表,旧表剩余电量的处理原则严格按照《2010一2014年我市低压电力用户换装智能型电能表工作的安排意见》(津经信电力〔2010〕16号)文件要求执行。即“换装智能型电能表后,对原表内剩余电量按现行电价折算为电费,在第一次购电时充入智能型电能表内作为预购电费。”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