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是2012年回国来天津工作的,近日我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开具了《留学人员落户通知》,准备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口,但听说我的妻子女儿不能同我办随迁,我想问的是如果我日后买房,将我本人户口迁至房子的户籍,是否可以将我妻子和女儿一同办随迁?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9月27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12月18日
【民生词典】留学回国人员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