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有个问题我想咨询一下,我家住在东丽区潘庄棉三宿舍,我们在97年买下房子,现在也一直在居住。由于当时经济紧张,就没有进行过户手续,但是房屋买卖协议已签订(有原户主的签名,手印,但并没有留下身份证号),现在想过户了,但是却找不到原来的户主了,无法进行过户手续,派出所也去了,也没有找到此人。如果以后关系到拆迁的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办?这个问题我们咨询过房管局,但是房管局给我们的答复是问村子里的大队,我们也请教过大队,但是大队给我的回答是,并不是本村人,所以只能问房管局。。。。我想咨询一下,向我们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附近邻居也有类型情形的,望解答,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2年9月26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该房屋属于企业产权,过户需咨询相关企业。
201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