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龙福花园小区的业主,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就以本小区是管道气的优势向我们宣传,2011年4月中旬房子交工燃气根本就没通,到取暖期时经我们业主多次反映才用车载气暂时应急。当时承诺春节以后就能改成管道气了。可到如今又一个取暖期快到了,管道气还是没有消息。现在我们用的车载气是3元多一立米。这中间的损失请问开发商我们该找谁去赔偿?本来他们楼房交工的时候就有好多设施没有给业主交齐全,像有线电视,宽带,燃气等,请领导予以调查核实,如果在这样拖延下去的话,我们业主不排除向法院集体起诉的行动。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2年9月25日
尊敬的天津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曹子里乡政府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曹子里乡政府回复如下:车载气为压缩天燃气,热量值要高于管道天燃气,因此价格要略贵于管道天燃气。目前小区有线电视、宽带均已铺设到位,需业主到相关部门申请开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