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是南开区的,开饭店时爸妈好心收留一个老头,老头没儿女,没亲人,该老头是宁河县人,现在64岁,由于现在我们饭店也关闭了,没有能力收留老头,该老头也去他所在的村,让村书记给办理五保户,可当地村政府不管,现在老头又回到我家,由于和老头也有了感情,可我们最大的能力只能供老头吃饭,我想问问,如果我们收留老头,他的年龄毕竟那么大,以后的医疗费用谁来报销,是不是当地政府全报,当地村政府不给办理五保户,老头该怎么办?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宁河县政府
2012年9月
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您开饭店期间所收留的老人,可转至到辖区所在乡镇申请个人的请求,按照办理农村五保程序:个人书面提出申请,村委会核实申报、公示后无异议的申报乡镇级、报区县级民政局审批。
您也可以直接找该乡镇民政办或乡镇主管乡镇长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或者您可以直接联系我们,民政局联系电话:69591418。
政府办公室
2012年
【民生词典】农村五保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