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供养
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简称“五保”。
怎么办
供养对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
条件(二选一即可):
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
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供养内容
1、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2、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
3、住房;
4、疾病治疗;
5、生活照料;
6、义务教育所需费用;
7、丧葬事宜。
供养方式
1、集中供养
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供养服务。
2、分散供养
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提供照料,也可以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有关供养服务。
申请流程
1、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
3、在本村范围内供稿;
4、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6、颁发《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各区民政局、村民委员会
受理时间
全年
天津市各区民政局地址及联系电话
和平区民政局 唐山道77号 23140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