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县长,关于南十村搬迁政策中的分立户条件,就是分立户条件补偿中包括出嫁的女儿吗?如果包括的话出嫁女儿该怎样补偿呢?希望您认真答复一下,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宁河县政府
2012年9月
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南十村搬迁政策中的分立户条件:1、有两个子女同居一宅,其中一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上(截至1992年5月10日出生前)。2、祖孙三代同居一宅。3、出嫁女户口在本村且在村生产生活的。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联系我们,芦台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69591741。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宁河县政府办公室 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