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领导:
我们是60年初进厂。93年,许多工厂不景气,大批职工病退,我厂也响应其中,让满45岁的女职工回家,至于医院证明等问题都由劳资一手办理。后来发现减了工龄,询问主管说是上级让扣的,问减工龄将来会有问题否,回答保证没问题,原始记录不变。
2012年调资发现少一年半。劳资主办人承认确实减的有多有少,现在也不好办了。百姓辛苦一辈子的工龄就这样随便减掉的。此外,我厂特岗老人无一人享受。后来是按需所求,其中一批办理无效,再后来厂里人员下岗,单位不愿。工资下岗单位干脆回答待达到年龄再来厂内办理某种退休一可。工龄不够可择加5年以上。回家也安乐几年。鉴于这些工龄还有实际意义吗?还是老办法较为合理5-10年一杠,无论领导多大不作为,违规也在圈内,只因无法衡量准确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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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