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
你好,和平门(一中对面)于2007年10月交房,晚于合同约定,说是有违约金,但现在迟迟没到位,房本也一直没有,我们还清贷款撤抵押后,和平房管局说开发商少一个程序,可是开放商说是办理初始登记后要房本去和平房管局,另,从中介那里得知(也可以搜,前一段卖和平门的房子的都好像走退房再买房的手续,现在网上有的写着有房本),也给中原地产打电话核实,说有业主的房本已经下来了,有的依旧没有,我的一直没有得到消息,刚给开发商打电话,说负责人不在,我记得2011年,有政策出台规定:说是个人自己也可以去办理房本是这样么?都需要什么手续,有费用么?2010年去和平房管局撤抵押的时候,说是开发商得给我们一个东西,才能到房管局办房本,开发商说这个东西被扣在和平区政府了,望解决一下,因近期看了名门广场,说是房本只写10平米,所以,我担心和平门的房子房本不会也是小房本吧? 请给予答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区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并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和平区政府为民服务网络办公室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已与您电话沟通。建议您通过法律渠道解决这一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