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与女朋友(未领取结婚证)近期共同筹集首付购买了房子,以她的名义办理纯按揭贷款,房本暂时只写她的名字。请问等到我们正式领证结婚后,假如再以我的名义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算作家庭的第二套住房吗?那时候没有还完按揭贷款会对我们的公积金贷款有什么影响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按照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住房套数按照家庭住房贷款笔数确定,个人住房贷款笔数以《个人信用报告》和《住房公积金还款情况查询单》上的记载进行认定,您可以在贷款时携带贷款相关资料到贷款银行查询。经与您核实,如您婚后再次购房应按照二套房进行认定,单纯的公积金贷款购二套房首付50%。更多问题请详询96266,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2-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