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是江西籍学生,在承德上的大学,现在在天津一家私企工作,我是2011年6月毕业的,毕业的时候由于一些原因我的报到证没有放到档案袋里,现在一直在自己手里,当时报到证上填写的报到单位为: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我现在的档案是寄存在天津人才市场,像我这种情况报到证应该怎么处理啊?有什么补救措施吗?对评定职称有影响吗?希望您能受累解答一下,越详细越好,麻烦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报到证的问题非人力社保局解释范畴,建议您咨询存档部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