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之前我有咨询过医疗保险的问题,我想问问今年的天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9月1日开始缴纳,我媳妇没有工作但是自己缴纳的天津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还能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吗?我媳妇怀孕了12月7日的预产期,是否可以在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还有一个问题,我的户口迁来天津3年了,我父母的户口刚迁过来,是否可以参加天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何交费以及交费比例,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城乡居民医保的申报缴费期是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是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您的爱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但是如果生产时间不是在待遇享受期,就不能享受生育补助。您的父母户口迁为天津户籍后,无医保待遇的,可以到街道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档次分三档,自己选择,具体咨询街道。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