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民政领导:
遇到一个难事,咨询一下如何办理。
我父亲今年6月29日因病去世了,享年85岁,母亲建在,76岁了,老两口于1998年因购得一套公产住房,为了办理公产房的租赁手续,我父亲的户口就迁到了新房,因此,老两口的户口就分开了,结婚证目前也丢失了。
今年6月底我父亲去世了,现需办理遗产继承时,各部门都要求出示《结婚证》原件,用于证明夫妻关系,否则无法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可我母亲就是找不到当年的《结婚证》了。年岁大了,这些日子可把老母亲急坏了。我们做儿女的,又怕她老人家在刚刚失去亲人的痛苦后,又因这件事急坏身子。经询问她,说是1959年在河西区办理的结婚手续。当时《结婚证》就是一张纸,没有照片。
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们如何可以办理二老的《婚姻关系证明》,需要什么手续,到哪里去办。
在此感谢各位领导了。非常着急,怕她老人家急坏身体!
拜谢了!
武军同志: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局婚姻处,具体了解相关政策。电话:23415025.
天津市民政局
2012-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