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于2001年贷款买了一个婚房,后来在2006年协议离婚,房子归对方,后于2007年贷款买了新的婚房,当时是按照首套房认定的。现在我想再买一套房给老人住,打算公积金贷款。请问我的情况是属于第二套还是属于第三套,是否可以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余额足够)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与您本人核实,您再次购房可参照第二套住房进行认定。更多问题请详询96266,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2-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