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调动,我夫妻户口在南开区保山道的集体户,孩子户口在外地。今年购买了和平区天津大都会的商品房,交房日期为2013年12月。请问能够凭购房合同将集体户口落到房子所在地址,并将吗孩子户口一并迁来吗?如果可以的话应该携带哪些证件如何办理呢?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8月2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