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您好,我于2011年毕业,和津南区一家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当时如果转户口的话需要签一份《天津津南区引进非津人才协议书》,我现在想辞职公司要求必须缴纳违约金否则不给办理离职手续,我想了解此协议是否合法?
协议:
天津市津南区引进非津人才协议书
编号:
甲方:天津市津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津沽路174号 邮编:300350
网址:http://rencai.tjjn.gov.cn 电话:(022)28536002
E-mail:rencai@tjjn.gov.cn (022)28395214
用人单位 : 联系人: 电话:
乙方姓名(引进人员): 曾用名: 性别:
籍贯: 出生地(详细):
身份证号: 民族: 政治面目:
毕业院校: 专业: 电话: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及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严格遵守执行。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接受用人单位的委托,为乙方办理进津审批及落户手续。
2、为乙方保存档案及人事关系,保留干部身份。
3、乙方在津南区工作满一年后,甲方为乙方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进行档案工资的调整,根据档案材料出具有关证明。
4、根据乙方的要求为其代办职称评定、代缴社会保险等工作。
二、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用人单位需按约定给乙方兑现工资及福利待遇等,如果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于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户籍关系由用人单位解决或自行解决,亦可书面申请由津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为办理,所需费用自理。
2、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保管档案及人事关系,按时缴纳档案管理费。
3、乙方在津南区服务满一年后,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参加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的考试。
4、乙方在津南区最低服务期限为 年,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本区,若因故离开原用人单位,可在津南区范围内自谋职业,并将新的就业情况于30日内通知甲方。
四、其他约定: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用人单位各执一份(乙方必须是本人签字)。本协议于学校办理派遣手续之日生效,三方均不得违反,如一方违约,需向另两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
甲方(盖章) 用人单位(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