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和平区委、相关部门领导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公租房2012年2月20日起,不再受理一居室单元住房的申请。待2013年首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具备推出条件后,可按规定提出正式申请。这个是什么意思呀,是现在预定2013年的房子已经满了,要等到2013年以后推出新的公租房再申请,还是现在正在建设的公租房等到2013年当年下来的房子就可以申请呀?如果现在申请公租房,2013年下来的房子我们能申请上吗?
谢谢!
杨雪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8月1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