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爱德里居民,春节前居委会入户征询意见,是否同意拆迁改造,结果居民赞成率未达到90%,根据当时的通知内容,此后不再进行入户调查,可就在昨天,楼下又贴出通知,说该片已纳入旧城改造,要进行入户调查,试问,为什么出尔反尔?此举违反了新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
另外,西爱德里不属于八大里,真正的八大里里面有50年以上的房屋没拆,却来拆我们十几年的商品房,劳民伤财,真让人费解。
再有,我还有一套房在红山里,两套房都在房管局冻结的范围,既不能买房,也不能卖房,想提前买房配合拆迁都不行,就得等拆迁了临时租房,这样太影响孩子学习了。
我该如何处理?
尊敬的“万里羊”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进行核查。经查证,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未将被征收居民同意征收比例达到90%列为实施征收的条件,因此目前对该房屋实施征收调查符合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同时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后,被征收居民还可以对《征收补偿方案》提出建议和意见。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