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负责人
您好,我自09年开始上班,并开始上保险,其中因换工作的原因,2010年8月没有上保险(就1个月),是否有影响,目前我想补上这一个月,请问在当前单位可以补交吗?以什么标准补交呢?
等待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具有天津市城镇户籍的人员可以在失业期间到存档地的社保分中心参加城镇个人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如果失业期间的保险有间断,可以将间断的保险补齐,具体手续和补缴金额请咨询参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