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武清区汊沽港镇的“江林公寓”买了一套住房,现在让我过去拿钥匙收房。通知我要交2千元的装修押金。此外还要让装修队交2万元装修押金。
请问:这两项押金收得是否合理、合法?金额数目是否合理、合法?
另外,还要我在收房的时候交煤气费初装费¥3500(不是煤气费,是在煤气费外另交的一笔钱)、水表安装费¥700(不是自来水费,是在水费外另交的一笔钱)、装修垃圾清理¥323。
请问:这三项费用是否合理、合法?煤气和水表应该是随房屋配套的设施,为什么还要额外交钱才能用?
谢谢,殷切期待您的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2年8月20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汊沽港镇政府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回复如下:
关于江林公寓物业公司收取各种押金和费用问题,属该物业公司个体行为,最终解释权为该物业公司,请您咨询物业。如物业没有收费依据,或解释不清,建议您采取法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如需我镇政府办理相关事宜,我镇政府可尽量协调该物业公司为您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