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房管局领导,
您好。
已经在北辰区购买期房,已经办完购房所有手续含产权预告登记,现因离婚,欲变更产权预告登记,查询相关资料和法规,似乎是可以的。但咨询北辰房管局却说只有等产权证下来才给办。似乎不大合理。目前能查到贵局[2008]583号文件有规定预告登记可以变更的。请问可否给一个明确的答复?是否可以变更预告登记?如何变更,需要什么资料?谢谢
此致。
网友网民: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8月1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