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是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定义的以法律形式确定的合法的教师,应该享受到与其他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待遇。 目前,由财政发工资的幼儿园并不多,武清就那么几十个教师,学校的学前班教师都有绩效。可为什么我们还没有绩效呢?老师们想不通,望有关领导给我们一个有效的答复。殷切盼回复。
尊敬的幼儿教师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教育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教育局回复如下:目前,市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包括非义务教育学校在内的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我区有关工作待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后组织实施。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政府
201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