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据天津房屋限购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须在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时提供至少1年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
本人2005年到2011年7月一直在天津工作,有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和社会保险证明,户口没在天津市。2011年9月通过考研进入天津高校读研究生并且将户口转至学校。目前在读研中。
不知道一年前的社保和纳税记录是否有效?我这种情况现在属不属于限购范围?现在可不可以买房?谢谢!
黄万滨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