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装修,将装修废料装入编织袋后才放于小区内垃圾桶旁。负责南开区三潭东里小区的垃圾处理人员,并未指出有何明文规定,自称自己是环卫局人员用手机打电话给我任意索要100元,说交钱才清理垃圾。
我对此非常不理解和气愤,居民缴纳的物业费和纳税人的税费不就是用于享受公共服务吗?希望有关部门给出具有明文规定的合理解释,给予市民公正的处理办法!
打电话要钱的是一位女性,手机号15620816459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结果将很快回复您。
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政府
2012年8月
您好,留言收悉。已转相关部门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