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南方户口在南开人才(白堤路30号),女方是外省户口,夫妻二人均在天津工作,现在怀孕几个月了,因女方家里老人在天津照顾女儿,老家没人,要在男方户籍地南开区办准生证,请问什么程序?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夫妻双方在本市居住的,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出具夫妻双方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的材料外,外省市一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如还有不清楚的请打12356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