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翰园东里3-4-101房主粱娟,于2010年11月28日至2012年5月27日将该公产房屋出租,其未到房管局和公安局进行登记备案,非法所得两万余元。希望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有其出租房屋的协议作为证据。)
王海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8月1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