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两个问题向您请教和咨询:
1.关于天津市农村户口申请低保的条件。我的具体情况是:(父亲因病已故,无任何补贴、补助、保险等;母亲单身半年余,无工作,无任何经济收入;妻子无正式工作,打工,月工资2000元左右;孩子3岁半,由我母亲照看;弟弟高三毕业,刚刚被大学本科录取,无任何经济收入;只有本人在国企工作,月工资3000余。(由于单位距离家庭较远,因此在外租房,房租月1000余元))请问此情况能否以我母亲的名义申请低保?如何申请?谢谢!
2.由于家庭经济收入较低,弟弟考入大学本科四年,开学在即,四年学业也是一笔不少的开销,请问对于贫困生有何照顾政策,如何申请一些补助等等?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区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后我们将再次向您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尊敬的"王朝晖"网友:
您好!您所咨询的关于"如何申请低保和贫困大学生补助"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区民政局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区民政局有关负责同志已与您取得联系,了解您的情况并向您说明了低保有关政策。目前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20元,家庭困难需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程序逐级申请;贫困生可以向学生所在的院校提出助学贷款和学费减免申请。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