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颐安东区24号楼业主,我于2004年5月购买的楼房,当年6月装修时正赶上雨季,后阳台顺着煤气管道开始漏雨,我找物业,物业来人看了让自己修,于是我们就自己修,但是每年都漏,今年又漏了,而且多处漏雨,物业说只管房顶漏雨,不是顶楼他们还是不管修,请问:物业是否有义务给我们查找原因与维修,他们都管什么,难道只管收钱吗?物业这样推脱责任,有关部门是否应该管理一下,殷切期盼您的回信儿.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2年8月14日
尊敬的颐安东区业主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房管局(承办单位名称)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房管局回复如下:
阳台属于业主专有部分,应由业主自己负责维修和养护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